关于印发《东安县关于开展窗口文明创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2014-08-27 17:54:24          编辑:东安 | 作者:佚名          浏览量:8125

  

东创国文办〔2014〕11号

 

 

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安县关于开展窗口文明

创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东安县关于开展窗口文明创建工作的方案》已经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

 

 

 

东安县关于开展窗口文明创建工作的方案

 

窗口行业是城市文明的前沿,代表着城市形象,体现着城市服务水平,为努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进一步优化城市软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全国文明县城测评,特制订窗口行业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方案。

一、创建内容

(一)组织推动全县各窗口行业、单位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首问责任制度,确保工作切实到位;强化工作纪律,实行上下班签到,做到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出现脱岗情况,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制作以创建主题为内容的公益广告牌,进行广泛的宣传;设立创建宣传栏,促进文明,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在创建形式上不拘一格,大胆创新,以推动工作、推动人的素质整体提高。

(二)提高窗口文明形象和服务质量。落实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做到服饰整洁,言语温和,举止大方,工作细致,服务热情,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落实行政提速,服务提质要求,实行“五制”,推行“五公开”,精减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推进“部门围绕窗口转”,实现小窗口大服务,真正做到“进一个大厅办成,收标准规费办完,按承诺时间办结”,文明礼貌,诚信待人。在窗口服务中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电视台、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和网站等形式,实行“五公开”,让群众清清楚楚办事,明明白白交费;加强廉政建设,公务活动中做到不接受请吃、请跳、请钓及其各种贵重馈赠物品、红包、礼金、各种有价证卷,杜绝乱收费、多收费和“索、拿、卡、要”行为。

(三)对标优化、完善窗口单位软、硬件建设。装修扩大办公场所,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建设高速率宽带和局域网系统,配置现代办公设备,实现窗口服务办公现代化,为客商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落实责任,勤于打扫,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清洁,室内室外整齐有序,让窗口工作人员心情舒畅,办事群众感觉良好,营造宜人的工作环境。加强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认真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宽松的环境。

二、创建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内设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成立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盘炳顺负总责。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县政务中心主任廖艳萍负责县政务中心大厅;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导国负责交通运输系统;

县旅游局局长翟平辉负责管辖行业所有窗口单位;

县地税局局长唐德银负责地税系统;

县国税局局长赵文华负责国税系统;

人民银行东安支行行长唐建波负责银行系统;

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书记陈世柳负责卫生系统;

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刘芳玲,县纪委常委、县优化办主任唐文琼,县纪委纠风室主任王敦旺负责督查、督办、通报;

县委宣传部理教党教室主任张栩铭负责文件整理、联络等工作。

(二)强化对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

     1、考核时间:2014年8月—12月底

     2、考核内容:

(1)优美的服务环境

①营业场所内外卫生情况(包括厕所)良好;

②设施齐全,柜外有服务对象休息场所;

③创文宣传氛围浓厚(①有创文宣传栏;②室内外有文明用语及温馨提示;③电子显示屏飞播创文宣传内容);

④各类业务指示牌准确到位;

⑤设置咨询服务台(①有志愿服务岗;②有便民服务箱);

    ⑥设有禁烟标示,无吸烟现象(有控烟志愿者);

⑦无障碍设施和消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良好(①通道、厕所、服务台、服务窗口等设有无障碍设施,并能正常使用;②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逃生导向标识清晰、规范,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有消防设施检查保养记录,有专人负责)。

(2)优良的服务质量

①工作人员按规定统一着装;

②工作人员准时到位、无擅自离岗现象;

③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热情服务,态度良好,杜绝服务禁语;

④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

⑤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查阅投诉记录),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咨询台、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

3、结果应用:县创文办定期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180份)

责编: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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